在檢查中未公開的收入來源納稅人必須遵守​​的特別調查•你必須給他們這樣 具體費用被用於消費支出和耐用品•據專家介紹,一項調查準備由財政部是不公平的,他們遵守法律 - 疑問

近來已加大了稅務審計不明來源的收入。 幾乎每一天,我們得到來自讀者的電話提問,他們應該做在視察。 問題主要涉及到一個特殊的問卷開發,由稅務機關,官員讓我們填寫納稅人。

這項調查被稱為信息的開支和收入來源的某一年。 本文件並不 dzi​​wiłby任何人,如果不是事實,很大一部分是用於消費支出的立場和nabytkom財產納稅人。 你必須給它這方面的開支,電話,煤氣,清潔,服裝,家具,地毯,治療,旅遊服務,購買藝術品,金銀製品等,鑑於這種檢查通常涉及到遠程事件假以時日,這是很難期望納稅人記得花了多少錢在今年洗潔精和衣物。 更難任何票據確認開支。

- 辦公室讓我來檢查未公開的收入。 根據辦公室,我沒有足夠的資源,它的年度報表中顯示的現金購買了一套公寓。 不過,我已經確認從銀行有足夠的積蓄買一套公寓。 是否有這樣的證據,我要填寫調查問卷的辦公室 - 要求我們的讀者之一。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 - 沒有。 有證據足夠的資金,例如,購買的公寓,不需要填寫問卷。 這樣的句子是專家。

納稅人在一個死胡同

完成詳細的調查,由納稅人當然更容易國庫。 然而,它是沒有道理的。 這是托馬斯博士認為史密斯表示,該部門的專家從稅收法律事務所 Grynhoff,亞瑟小子和合作夥伴。

- 如果委員會認為納稅人未披露收入,應提供證據來支持。 在案件訴訟程序的不公開的收入,他們是一種證據的開支而受到納稅人,如買房子,車子。 這裡的舉證責任在於稅務機關 - 駁,托馬斯史密斯博士。

據他介紹,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解釋資金來源為他的開支,但只有那些對其中的好處和納稅人提出的證據。

- 如果納稅人建立,除其他外,他已經由前幾年的儲蓄,應終止訴訟程序。 在這種情況下,該廳不應要求納稅人填寫一個特殊的調查問卷,其中納稅人將表明其他費用,在此期間遭受的 - 我們的記者說。

同時補充說,要求納稅人進行這些調查是不公平的。 例不明的收入可以適用於下列事項遙遠的時間。 一般納稅人不記得什麼樣的開支在食物和住宿設備成本。 極少情況下,誰擁有這方面的開支的證據。 納稅人因此沒有可能填補這種公平的調查。

管理局必須反駁的證據 ...

控制來源不明的收入是一個複雜的人物 - 房委會收入的金額的基礎上,對所有外部跡象。

這是 - 正如由凱瑟琳 Bieńkowska,稅務顧問與辦事處白及案例 - 包括 細緻的核查開支,收入和積蓄,在民意調查中表示,通過比較支出金額從收益(應課稅及獲豁免)和分析積累的財務資源。 如果確定的支出超過收入來源及節省成本以前收集的,主管機關可以假設不同的是來自收入來源不明或nieznajdujący覆蓋。

- 問題不涉及的範圍,要求提供的資料,但為了確保保護的數據(當局有權控制披露的數據,例如,如果它是在公眾利益),實際完成轉移舉證責任的納稅人。 如果當事人說明,甚至可能的收入來源,如儲蓄,這是保障費用的,稅務機關應根據責任推翻這種證據。 同時,實踐表明,當局設法確定的最高數額的承諾和積極參與控制納稅人只會破壞他的論點,在稍後階段的訴訟 - 凱瑟琳夫人強調

在她看來,披露的索賠,使剛剛修復缺陷的控制,但並沒有改變他們的意圖。 更糟的是,直到決定由辦公室,納稅人不知道原因背後的決定。 因此,只有上訴將能夠有效地挑戰的結果。

...它也有權請求數據

在訴訟程序方面的未公開的收入稅務機關要求納稅人兩種類型的聲明:聲明的資產和財產的聲明。

托馬斯 Hatylak,稅務顧問在法律事務廳谷氨酰胺,解釋說,宣言是一種形式闡釋的納稅人,而該屬性是一個發表的聲明罰下的偽證罪,即應納稅財產的聲明可以提供的信息廣泛,而該語句的財務權益必須有準確的數據。

- 信息對納稅人的個人支出(消費)產生影響的數額的利潤稅的披露。 納稅人應擁有所有的數據,你能證明或驗證 - 托馬斯 Hatylak建議。

他強調,應該記住,稅務機關可以驗證的信息的準確性,並通過控制收入的確定為捐助者或家庭成員的納稅人。

預提所得稅的詐騙是非法的,如果納稅人沒有任何應納稅所得額,應受到懲罰。 這個問題是不可能的。 然而,稅務機關將納稅人,並相信他在處理控制 - 即使是在未公開的控制收入來源 - 作為一個平等的夥伴。 應要求,而且也給信心證明由納稅人,而不是強迫他進行特別調查。 我們不能假設每個納稅人是騙子。

假設

稅務機關,多年來試圖改善關係的納稅人,應在控制了收入來源不明,要求取得證據的收入,而不是規定了具體的納稅人填寫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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